癌症治疗 发布时间:2006-08-06 访问量:
肺癌化疗注意事项
1.目前,肺癌的化疗一般不能达到根治,故在化疗的一定阶段,可能时应配合手术或放射治疗,以
加强
2.疗程的间隔,由于现存药物毒性作用在停药后常可延续数周,每个周期间要间隔进行自开始化疗
日算起每隔4~6周进行,但必须使药物毒性反应消失后再用下一个疗程。
3.化疗过程中的停药或换药指征。
(1)治疗1~2疗程病变仍进展,或虽趋于稳定但在休息期再度恶化。
(2)毒性反应达3~4级,对病人健康有一定威胁。
(3)有并发症发生,如发热>38度,或有出血倾向等。
(4)病人一般情况迅速恶化,出现恶病质。